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六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人员招聘及劳动合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录员额内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岗位

书记员岗位,2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五)28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六安市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8日09:00至1月1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登录六安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员额内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每位考生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后,1月12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六安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1月13日16:00前登录六安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五、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由六安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1月20日上午08:00—10:00

考生于1月15日至1月18日从六安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六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按照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0比例确定为参加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人选,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计算机录入测试。若比例不足1:10,则全部考生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内容为听打,满分为100分。

七、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选,按照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中文录入测试成绩(各按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并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六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八、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计算,满分为100分。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结构化面试人选。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合成成绩在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六安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部、省有关文件执行。依据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上述情况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与管理

按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薪酬制度的通知》,核定薪酬待遇。

本《公告》由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64-3929920、3929016;网上报名操作:0564-3334019、333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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