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力量建设,根据有关规定,马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扶贫办,为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全市行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公益类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公务员身份报考的,需承诺选调后放弃公务员身份),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扶贫事业。
(二)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17年11月29日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massi.gov.cn)、 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asrsks.cn)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 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须于12月9日16:00之前完成。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3、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12月9日16:00前随时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2月9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选调单位应在12月9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12月10日12:00前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9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数。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 12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选调单位应于12月11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12月13日至12月15日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
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分别按报考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50%合成确定。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6日上午,考场设在马鞍山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7年12月19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笔试成绩。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市扶贫办将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研究确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并在网上公布。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依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和近3年考核等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用80元)。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一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确定后,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扶贫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市扶贫办:0555-8358236 0555-8355012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院: 0555-8880232
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办机关党委:0555-8355053
马鞍山市扶贫办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