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公告》要求,现将埇桥区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计划招募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 、若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笔试入围对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30日8:00—11:30,14:30—17:30,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3室)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等。
2、属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在岗证明材料等;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尚在岗服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同级团委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3、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至2016年7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的,取消招募资格。
五、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埇桥区人社局事业股 0557-3035770
附件:2016年度埇桥区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