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在“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学校前身是安徽教育学院,创建于1955年,2007年改建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实施高校,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创业学院”立项单位。
学校现有锦绣、滨湖、三孝口三个校区,校园面积1294.75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3亿元,纸质图书112万册;专任教师769人,其中正高73人、副高20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皖江学者讲席教授1人、皖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二级教授5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3人、省宣传文化领域青年英才1人、省教学名师14人、省级教坛新秀18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5人次(或4人)。
学校设有15个学院和4个公共课教学部,本科专业57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向10个,全日制在校生15225人;省级重点学科1个、特色专业8个、精品课程13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4门;国家、省、校三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0项、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项、省级示范实验(习)实训中心9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我省首个足球学院—合肥足球学院也设在我校。
学校建有中国南方蓝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电子系统仿真重点实验室、安徽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安徽省微波与通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魂芯DSP(数字信号处理)产业化研究院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8个,校级科研机构23个。近三年,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47项;发表学术论文1398篇;出版著作(教材)109部;获国家专利221项;获安徽省科学技术奖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
学校积极推进国(境)外合作办学,与美国特洛伊大学、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等合作开展“2+2”和“3+1”本科人才培养等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索尔茨伯里大学、德国希尔德斯海姆大学、澳大利亚达尔文大学等15个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学生交流和教师互派;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共建刘铭传学院。
二、招聘原则
学校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进人原则。
三、岗位计划
我校2018年度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度教师(硕士)、辅导员、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一线工作。
2.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其它具体条件见《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度教师(硕士)、辅导员、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及《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教师(硕士)、辅导员、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方案》(附件4)。
五、相关说明
1.接收毕业生简历从招聘计划公布之日起到2018年5月10日结束,具体考核时间按照岗位类别由学校和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2.最终拟录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计划拟录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鉴于男女学生管理的方便,辅导员招聘计划按男性4人、女性4人组织实施。
4.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参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其他待遇及管理按照《合肥师范学院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方式
1、辅导员岗、管理岗。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毕业生招聘申请表》,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下午16:00,于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图书馆二楼大学生事务中心,现场提交材料,并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获奖、职业资格、担任学生干部经历等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便查验。
2、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应聘毕业生对照我校公布的联系方式,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毕业生招聘申请表》,于2018年5月10日16:00前向人事处和用人单位以附件的形式投递应聘简历(邮件的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学位+专业方向”),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毕业生招聘申请表》(附件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发送至用人单位和人事处的人才招聘邮箱。
七、招聘程序
见《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教师(硕士)、辅导员、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方案》(附件4)。
八、工作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咨询方式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有关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人事处或应聘学院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1688号
邮编:230601
联系部门: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551-63823865
联系人:张老师
人事处
2018年4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