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职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工作力量,培养优秀的村级后备干部,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级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招聘总计划数为16名。招聘后,安排到全县9个深度贫困村和7个非农社区工作。
二、招聘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工作能力较强、熟悉电脑操作、能吃苦耐劳,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同等条件下,贫困家庭大学生优先录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安排
报考人员对照条件,于2018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到县委组织部农组办(望江县政务中心A区314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望江县公开招聘村级职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证明材料。
五、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委领导下,成立望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职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根据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视情研究采取相应考试方式。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手续,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任职村和社区。
聘用人员比照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确定报酬,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保障。实行三年一聘,县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对村级职员的考核,其中优秀等次不得超过3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连续3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继续聘任;参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望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职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56-7183660
县纪委监察委监督电话:0556-7174438
望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职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