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要求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6.计划表中所列“年龄”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工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见附件一《六安市人民医院2018年二次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二)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
1.《六安市人民医院二次招聘报名表》(附件二)一份,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半贴于报名表左上角)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6.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相关奖励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社保参保证明及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9.相关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科室、岗位及工作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10.《六安市人民医院应聘承诺书》(附件三)一份
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三)报名时间:10月26日—11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末、节假日正常接受现场报名。
(四)现场报名地点:六安市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215室。
(五)其它要求:考生现场报名时签订《六安市人民医院应聘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结束后,医院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缴纳报名费(100元),考生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知识水平。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经历阅历、专业知识应用、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参加考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部分紧缺专业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面试。
(三)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按1:1合成计算,成绩在六安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考试由六安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六安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部门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八、聘用
按照相关规定,六安市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正式到岗后,签订聘用合同,核定薪酬待遇。正式报到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其它相关证书,若不能按时提供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不能按时到岗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或专业相近的原则进行等额递补。
十、其他事项
1.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全程参加并监督招聘工作;
2.本公告内容由六安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4-3338902,393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