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颍泉区信访局公开补充信访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等规定,由于区信访局前期招聘人员流失,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 公开补充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1名(详见附件),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报考条件 |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区信访局 | 信访辅助工作人员 | 11 | 专业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限阜阳三区户籍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学历、年龄、专业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公告
在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26日,
上午8:30分—11:30分;
下午3:00分—5:30分
(2)报名地点: 颍泉区信访局
(3)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①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张;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户口本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
公开报名期间,由区信访局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由区信访局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公示3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聘用资格的以及自动放弃聘用的,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聘期三年,被聘用人员接受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在合同期内,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七)待遇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500元执行,五险一金由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分别承担缴纳。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其他相关信息,陆续在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区信访局:0558--2617109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558--2250401
颍泉区信访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