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市贫困监测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蚌埠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人数


  市贫困监测信息中心为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所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从全市(含三县)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10名工作人员,其中综合管理岗位7名、财务会计岗位1名、计算机管理岗位2名。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二)选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管理岗位要求涉农、经济、法律、中文、行政管理等专业,熟悉基层工作和农村工作,能够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有独立起草文件、报告、计划、总结和调研报告撰写等文字处理能力;财务会计岗位要求财会相关专业,熟悉财经法规,熟练操作财务软件,能独立编制部门预决算等工作,从事财务管理工作1年以上;计算机管理岗位要求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具备熟练监测、分析、处理、汇总计算机数据的能力。


  (四)专业要求,详见《蚌埠市贫困监测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鼓励有基层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积极报考。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正式调入后,将择期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择优任用为科级职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六)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六)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1.发布选调公告时间:2019年5月20日。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3.报名地点:蚌埠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综合科(蚌埠市迎湖路508号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二楼),


  联系人:陆景标,联系电话:3123618,13855292200。


  4.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3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蚌埠市贫困监测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5.蚌埠市扶贫工作开发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数与岗位公开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相应核减该岗位公开选调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公开选调计划。


  七、考试


  1.笔试


  各岗位的考试科目详见《蚌埠市贫困监测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党和国家扶贫相关政策、写作等知识。《财会专业知识》包括财会专业知识50分,《公共基础知识》50分。《计算机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计算机专业知识50分、《公共基础知识》50分。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公开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


  2019年6月2日(星期日)


  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


  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每个选调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分相同者,依次按笔试分数、面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分数、面试分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递补不超过2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4.调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调入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23166


  附件:1.《蚌埠市贫困监测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


  2.《蚌埠市贫困监测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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