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省属多科性高等院校和安徽省重点建设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坐落在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学校设有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有74个本科专业,12个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个工程硕士领域。有控制科学与工程省级重大建设学科,以及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纺织工程、发酵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艺术学等6个省级重点学科。与地方政府共建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安普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宣城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意产业研究院、增材制造研究院等。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创新驱动、开放办学、特色发展”战略,正向着“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奋进。真诚期待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对岗招聘;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4.坚持分类施策、重点支持。
二、招聘基本条件、对象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附件)
2.其它
(1)购房补贴与安家费均为税后,正式报到入职后按规定一次性转入人才账户。首聘期内,发放总额的30%,余下70%部分以人才借款的方式发放,服务满10年后方可完全享受。学科建设与科研启动经费以资助项目形式下达。年薪制或协议工资按“一事一议”约定执行。
(2)学校重点学科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且成果突出的(含师资博士后),可“一事一议”,实行年薪制。具体目标、待遇等由引进人才所在学院提出具体建议,报学校研究。
(3)对于具有较好合作基础并以团队形式(博士研究生以上人才,至少3人)全职来校工作的团队,待遇可在单个人才引进基础上上浮。对于跨学科且能在某一领域具备突破重大技术的人才团队,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搭建平台,并纳入校级平台管理。
(4)学校引进的优秀人才若符合《安徽工程大学“中江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0号)有关规定,可申请享受中江学者相应待遇并完成相应岗位目标。引进人才首聘期目标待遇和中江学者岗位津贴就高享受。
(5)招聘对象中学科学术骨干(四类人才);或专任教师中达到二档及以上条件或在校内认定B类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的人才,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原则上35周岁以下,在有空岗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安置工作,包括编内(含享受在编同等经济待遇)、编外聘用;符合调动条件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其他人才的配偶原则上不予安置。对于照顾性安置配偶工作的,人才购房补贴分别下浮20%、5%。不需要学校安置工作的(配偶待业在家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聘期内发放配偶生活补助 2000元/月,补贴时间最长为5 年(不超过退休时间)。人才调离学校或解除夫妻关系,其配偶应同时与学校解除人事(聘用)关系。学校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托入学问题。
(6)对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绿色通道,具体按照学校及省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7)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聘期考核制度,首聘期内(5年),学校对引进人才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其中,照顾性安置人才配偶的,目标任务适度上浮,具体以聘用合同为准)。年度考核、中期考核由学院组织,聘期考核由学校组织。
(8)硕士研究生首聘期3年,试用期1年(有工作经验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计入聘期内,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考核,考核合格则聘用;不合格则不再聘用。非教学岗位上新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四年内不得申请转岗和在职攻读博士。
(9)各学院可依据相关学科、科研平台及项目经费,给予引进人才配套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报销人才来校面试考核差旅费用。
三、招聘计划(附件)
四、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主要包括应聘报名、资格审查、业务考核、单位研究、部门审核、学校审定、体检、考察(政审)与公示、报批聘用等程序,具体按照《安徽工程大学人才招聘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