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骨科医院(原巢湖市骨科医院)成立于1990年8月,是安徽省卫生厅核准的全省唯一公立骨科二级专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以及为三期合肥院区提前储备人才,面向社会诚聘卫生系列等各类人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合肥市骨科医院公开招聘13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0年度合肥市骨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1、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 1月 1 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报批核准、聘用。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27日。上午7: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地点:合肥市骨科医院住院综合楼二楼办公室(巢湖市巢湖北路58号)。

3、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招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携带笔试费、2张2寸近期免冠正规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报名者现场按要求如实填写《合肥市骨科医院招聘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4、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急需岗位的除外)。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截止为 2020年4月30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其所报专业的相关知识。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医院官网及准考证公布为准。

3、在合肥市骨科医院网站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急需岗位除外)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操作考试)人员。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分析能力及职业水平及态度等。满分100分,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面试时间、地点以届时医院官网所公布的为准。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备注: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合肥市骨科医院网站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骨科医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统一在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手续、待遇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院内聘用,购买住房公积金和社保(为所聘人员办理企业养老保险)。

四、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市骨科医院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笔试费用45元/人,面试费用80元/人。

(三)招聘工作安排及结果公告请关注“合肥市骨科医院网站---公告通知栏”。

联系人:陈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1-82318984(院办室)

监督电话:13856510283

本招聘公告由合肥市骨科医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

合肥市骨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合肥市骨科医院招聘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合肥市骨科医院

2020年4月10日

原标题:合肥市骨科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fsgkyy.com/List.asp?C-1-2788.html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返回
顶部
2023省考/选调生招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