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现就2018年当涂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8年当涂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61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见《2018年度当涂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同时在“当涂县人民政府(www.dangtu.gov.cn)→其他网站→当涂县人民医院”、“丁香人才网(www.jobmd.cn)” 等网站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校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的,相近、相似专业不得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性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年龄”界定:“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县内在编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4月14日(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当涂县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三楼)人事科,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平府北路288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由学校盖章的《2018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正面小二寸证件照)3张;4、报考护理(岗位代码1008)、助产(岗位代码1009)的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5、报考临床医学类(岗位代码1001)岗位的,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现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2018年度当涂县人民医院岗位招聘报名表》(可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四)收费:本次招聘免费。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考生于4月27日--28日(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专技岗位中报考岗位代码为1001、1002的报考人数不受报考比例限制。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因招聘岗位取消的,可于4月19日下午14:00-17:00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改报符合条件中的其他岗位,逾期不予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