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 2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2018年太湖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医德及职业素养。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4、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25 日后出生人员),执业医师类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其它情形人员。
5、本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平台发布
招聘公告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具体理论考试、面试时间等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根据医院《人才招聘管理办法》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 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
( 上午8:00—11:30 下午 14:00—17:00 )
2.报名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填写或直接下载填写《太湖县人民医院招聘人员登记表》。
(3)报名费80元/人。
4.有关事项:
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2,低于此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取50%分值进入总成绩。岗位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1807、1808和1809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限2017年及2018年毕业生),1801、1807、和1808岗位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1809岗位有药师资格或参加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由医院人力资源科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内容: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交往说服能力、思维判断能力。
4.面试方式: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50%计算分值进入总成绩。
5、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和满足条件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等程序。
(四)成绩合成
按理论考试成绩分数的50%和面试分数的50%统计总分。考生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聘用
1.体检:在面试后以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员额池),由医院人力资源科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组织岗前培训;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周转池),根据《太湖县人民医院编制周转池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按相关规定上报县卫计委、县编办审批后办理周转池入编手续。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3、本年度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补录的,可视情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六、待遇
本次招聘的员额池人员工资、福利等按我院非在编人员待遇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周转池人员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报名材料。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本次招聘工作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监察室联系电话:0556--4181053
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556--4187531
太湖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