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的紧急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8号)规定,现就2020年度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安庆市卫生监督处紧急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一线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1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anqing.gov.cn/index.html)、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anqing.gov.cn/)、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aqcdc.org/)和安庆市卫生监督处(http://www.aqwsjdj.com/)网站上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度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处紧急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能立刻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去;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已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相应学历所对应的学位证书;属202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报名,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9

年2月1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8:00至2月20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应规范填写报名表格(附件2)和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免冠近期清晰证件照,格式JPG,须能反映本人特征。所有岗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证件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须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的格式命名,照片或扫描件要清晰完整)。其中:报考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压缩包发送至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教育科邮箱: aqcdcrsk@126.com;报考安庆市卫生监督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压缩包发送至安庆市卫生监督处组织人事科邮箱:aqwjrsk@126.com。

须发送以下证件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二代);

(3)本人毕业证原件(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4)本人学位证原件(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5)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6)本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持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3、要求:报名人数应大于招聘岗位数,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将核减相应岗位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0年2月21日18:00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根据报考情况,面试时间在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安庆市卫生监督处网站上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网络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3、注意事项:为保证网络面试公平公正,面试现场不得有任何提示信息,考生在面试结束后须提供全程录像以示证明,录像应能清晰反映考生答题时的整体状态和周边环境。

面试开始前报考人员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二代),以便核实身份,工作人员抽签决定报考人员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接通视频电话后,如连续拨打三次视频未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成绩

为保证面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对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岗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原始平均成绩÷同岗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原始平均成绩。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

考生面试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最终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最终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予以确定。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安庆市卫生监督处网站公布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招聘单位通知入围考察人员,立即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并将其工作表现作为考察依据。疫情过后组织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及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其他事项

(一)2020年度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庆市卫生监督处紧急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安庆市卫生监督处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核考察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教育科0556-5836710, 安庆市卫生监督处组织人事科0556-5055316、13966617005;

监督举报电话: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室0556-5836716,安庆市卫生监督处纪检室0556-5055335、13855661925;

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556-5347205;

安庆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0556-5347203。

附件:

附件1:2020安庆控制中心岗位表

附件2:2020安庆疾控制中心报名表

附件3:2020考生诚信承诺书

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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