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按8: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职位
(一)乡镇机关职位(见附件1),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6月9日-10日8:30-11:30,14:30-17:30,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人民警察职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林业系统的森林警察,下同,见附件2),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6月9日8:30-11:30,14:30-17:30,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6月10日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不进行体能测评,但须按《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中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招考公告》规定参加加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职位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宿州市公安局东附楼礼堂(银河一路政务新区,市内可乘2路、8路公交车到市公安局站下)。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考生自行准备)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内容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8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可凭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服务基层开始时间、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等内容的书面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办理。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如考生在外省服务,还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