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司改和队伍建设,经院党组研究,并报经区委、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禹会区检察院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名额

此次选调工作人员4名。其中检察业务工作人员3名从全省政法机关中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中选调;财务工作人员1名从全省政法或其他机关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中选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检察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助理检察员、助理审判员以上法律职务的,年龄放宽至38周岁(1979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表彰材料截止到2016年6月31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二)具体条件

1、检察业务工作人员:现任法官、检察官或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三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两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6年6月3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财务工作人员:财会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3年以上机关财务工作经历(截止到2016年6月3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到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调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日—6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者到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蚌埠市友谊路895号);网上报名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网上报名者可先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传真至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或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bbyhjc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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