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组建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为县住建局下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根据县松编纪[2018]1号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专业技术人员10名。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
宿松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专业范围为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建筑类;专科专业范围为建设工程管理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选调的“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相关专业目录;
(三)年龄为48周岁以下(1970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人员当年度考核另有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