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和县部分县直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选调职位数
此次共选调公务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单位及选调要求等详见《和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考范围和对象
县直、镇机关和全供事业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
四、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在相应的公务员或事业岗位工作年限满2年(即2016年7月31日前录用或聘用);
3、2016、2017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选调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详见职位简章);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