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同意,东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其中县招办1名,教研室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3、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对象
县内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编内中层以上干部(含上挂教育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三年度考核(2015、2016、2017年度)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1972年9月14日(含)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应具有本县编制内五年(含试用期)以上(2013年10月前)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